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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5:41:21 股吧网页版
宏瑞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惠州市宏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并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13000734884142。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omrui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E4 地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66.00 万元,邮政编码:516081。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公司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绿色环保、循环经济;追求可持续发展,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硫酸、硫酸铵、蒸汽;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每一股股份的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

1 惠州市百利宏化工 12,600 58.550186% 净资产折股 2022 年 1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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