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投
资经营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 性,防范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目标,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
重投资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子公司(如有)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一)对内投资包括但
不限于:1、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2、设立子公司;3、技术研发中
公告编号:2025-067
心的建设等。(二)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1、对外的股权投资;2、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或资产等。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批下列投资事项:(一)交易涉及的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 万元;上述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投资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定、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并交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六条 下列投资事项由股东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750 万元。上述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投资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并对投资方案进行前期拟定,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将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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