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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5:58:01 股吧网页版
宏瑞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86

证券代码:874599 证券简称:宏瑞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宏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广东宏瑞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3 日
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 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

公告编号:2025-086

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记录如下事项:(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应当发表结论性意见,包括同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公告编号:2025-086

开。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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