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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18:57:41 股吧网页版
千岸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74600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 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专门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
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
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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