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7:58:23 股吧网页版
千岸科技: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贺小波和王英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定位的说明......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9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7

七、其他专项事项核查意见...... 2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指定王英、贺小波作为本次负责保荐的保荐代表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英,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资深经理,曾参与世纪天鸿(300654)创业板首发、龙泉股份(002671)非公开发行股票、八亿时空(688181)科创板首发,以及昆仑股份(836036)、万联城服(835800)、天晟股份(833197)、习尚喜(872356)等多家新三板项目的挂牌推荐、股票发行、资产重组和持续督导业务。

贺小波,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正业科技(300410)、今天国际(300532)、万兴科技(300624)、伊戈尔(002922)、英维克(002837)、五新隧装(835174)、派诺科技(A16242)等 IPO 项目,以及诺普信(002215)非公开发行、维维股份(600300)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承销工作。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吕鹏飞,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吕鹏飞,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曾参与绿通科技(301322)IPO 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前期规范和尽职调查工作。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冯继恩、王大伟、余嵩、韩旭泽、陈之睿。

公司名称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27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