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7 19:04:42 股吧网页版
千岸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600 证券简称:千岸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千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

公告编号:2026-015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