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601 证券简称:浙江亿得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
午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下步发展的需要,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定的 2025 年薪酬
标准和考核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勤勉负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提名何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伯耿、祝素月、刘胤宏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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