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874601 证券简称:浙江亿得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上
午 1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下步发展的需要,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定的 2026 年薪酬标准和
考核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勤勉负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稳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上市后,就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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