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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5:33:03 股吧网页版
浙江亿得: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48

证券代码:874601 证券简称:浙江亿得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告编号:2026-048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及运行情况、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外部影响、会计系统、财务管理、交易授权、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销售和收款管理、采购和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控、费用审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缺陷影响差错>总资产 5%,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涉及收入缺陷影响差错>营业收入 5%,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涉及利润缺陷影响差错>利润总额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缺陷影响总资产 3%<差错≤总资产 5%,或者 500 万元<绝对金额≤1,000 万元;涉及收入缺陷影响营业收 3%<差错≤营业收入 5%,或者 500 万元<绝对金额≤1,000 万元;涉及利润缺陷影响利润总额5%<差错≤利润总额 10%,或者 300 万元<绝对金额≤500 万元。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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