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602 证券简称:弘昌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完毕,根据2024年实际情况并结合2025年
公司的发展经营需要,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估完毕,公司在此期间发生及预计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5-015
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 构。经审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公正,与公司业绩、市场水平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雷、何大伟、吴泗宗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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