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4 年 10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
员和内部机构。
公告编号:2024-03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 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
(二)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计划,须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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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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