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20:00:21 股吧网页版
艾科维: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公告编号:2024-043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的方案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3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主体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了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该等承诺和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