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8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淮安孔莲路 1 号艾科维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建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6,666,667 股(含本数)(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
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除前述公开发行的股票外,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4,000,000 股(含本数)。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本次发行可以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是否进行战略配售及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元/股。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原有股东优先发行新股的安排。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肟系列高端精细化学品 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其届 时各自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取得
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
(11)其他事项说明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