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维”、“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联关系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8
一、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8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8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9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结论...... 9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条件的判断...... 9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5
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21
六、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22
七、关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22 八、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意
见...... 23
九、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意见...... 23
十、保荐结论......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平安证券指定唐艺晨、陈一帆担任艾科维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唐艺晨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艾科维新三板推荐挂牌、天利股份 IPO、新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并负责或参与多家企业改制辅导工作。自执业以来,执业记录良好,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陈一帆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公开发行可转债、艾科维新三板推荐挂牌等多个项目,并负责或参与多家企业的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自执业以来,执业记录良好,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二)项目协办人
陶文伟先生,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艾科维挂牌项目、元方科技挂牌项目、钟恒新材 IPO 项目等。自执业以来,执业记录良好,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赵堃、张家文、欧阳思齐、郭颐,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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