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
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修订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一)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三)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公告编号:2025-076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则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三)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一)如果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告编号:2025-076
(二)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三)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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