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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艾科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艾科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等。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议事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内
部机构。

公告编号:2025-06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委员会职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
致战略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
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5-068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成员提议召开。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主持。经全体成员
一致同意,可以豁免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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