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4603 证券简称:艾科维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适用的<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艾科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艾科维科技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891072727823T。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艾科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Ecoway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孔莲路 1 号。
邮政编码:223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使命:建设一流的肟系绿色低碳高科技企业
远景:肟系先锋,行业翘楚,不断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
价值观:科技引领精细化生产,积健为雄展员工价值,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中间体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易制毒性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围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 安许证【H00138】,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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