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迪龙”、“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泰君安对索迪龙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索迪龙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人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泰君安推荐索迪龙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索迪龙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
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索迪龙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4 年 12 月 16 日,项目小组向投行质控部提交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投行质控部对项目小组提交的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小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2024 年 12 月 30 日,国泰君安立项评审委员会召开立项评审会。经立项评
审会委员审议,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获通过。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4 年 12 月向国泰君安投行质控部提出审核申请,投行质控部
审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章程、项目小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认为:项目小组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基本完善,同意项目小组向内核机构提交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国泰君安《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
管理办法》的要求,国泰君安内核委员会依照规定程序对索迪龙本次挂牌申请进行了审核。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国泰君安内核小组对索迪龙股票拟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共 7 人,上述
内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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