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15:33:41 股吧网页版
索迪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874604 证券简称:索迪龙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成路 1053 号索迪龙三楼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线下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坤速

6.会议列席人员:钟尚宏、杨娜娜、吕静伟、陆庆峰、邓志才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并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好沟通并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拟变更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
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确保公司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将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 拟对《上海索迪龙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

章程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