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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关于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及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报文件,(1)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三次增资或转让;(2)2023 年 1 月 13 日,
自然人李竹君、刘彦斌以 3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通过入伙石家
庄敬尚对公司进行增资,2023 年 1 月 16 日,自然人李博以
4.3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通过入伙石家庄敬尚来受让变通咨询转让的股权,石家庄敬尚向变通咨询支付 79.98 万元股权转让款。(3)变通咨询与公司约定的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
款已进行清理。(4)2023 年 12 月 13 日,雄安股权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挂牌证书,核准尚华新材在雄安股权交易所培育板挂牌,公司简称“尚华新材”,股权代码 501559。
请公司补充披露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如存在,并请披露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解除过程。请公司
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转让或增资的背景原因,李竹君、刘彦斌、李博、石家庄敬尚、变通咨询的基本情况,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入股/退出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变通咨询退出价格高于同期石家庄敬尚向公司增资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李博入伙石家庄敬尚的出资额与石家庄敬尚向变通咨询支付的 79.98 万元股权转让款是否存在对应关系,该交易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股权变动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变通咨询为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报告期内收取费用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要求,是否涉及其他利益输送安排;(2)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各投资方在投资公司时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已清理完毕,是否存在现行有效或效力可能恢复的特殊投资条款,是否涉及《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以下简称《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应当清理的情形。(3)尚华新材在雄安股权交易所培育板是否停牌;(4)公司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公司股东人数是否存在超过 200 人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以下核查事项:(1)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2)结合公司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以及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3)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2.关于公司治理。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杜敬亮、杜振录、杜敬辉、杜敬平,合计持有公司 98.47%表决权,杜振录与杜敬亮、杜敬辉、杜敬平系父子关系,杜敬亮与杜敬辉、杜敬平系兄弟关系,前述人员均任公司董监
高;(2)董事杜敬平 1996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从事自由
职业,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元氏县康平保健店负责人;(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动。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关于决策程序运行。结合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下同)及在公司、客户、供应商处任职或持股情况(如有),说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履行的具体程序,是否均回避表
决,是否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运行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关于董监高任职、履职。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三个及以上)的情况(如有),说明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要求是否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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