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4605 证券简称:尚华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告编号:2025-035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软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不受前款通知时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事由及议题;
(三)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四)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决议和记录
第八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会议以亲自出席为原则,若遇特殊原因监事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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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委托应明确授权范围。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书面传签、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十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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