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4608 证券简称:微特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3 月 3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任命胡保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胡保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任胡保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保民,男,1977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武汉飞鸿光网络有限
公司硬件部经理、技术总监,200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研
发部经理、技术副总监、产品总监、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首席专家。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08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潘、王勇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资格,且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相关情形;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方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胡保民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微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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