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8
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关于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
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问询意见》已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收悉。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通”或“公司”),已会同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反馈意见 仿宋加粗
对反馈意见的答复 仿宋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原文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1、关于收入和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除江苏赛拉弗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外,均较 2022年发生改变;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江苏赛拉弗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42.42%和 12.50%,下降较多;公司销售区域集中,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省内客户发生的营业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55%和 87.94%;公司对于智能化工程业务(未约定分批并网)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且 2023 年工程项目大部分于第3 季度或第 4 季度验收;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频繁,2022年与 2023 年的前五大供应商没有重合;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9.15 万元和-889.69 万元,均为负值。
请公司说明:(1)结合历史合作情况、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订单规模较大客户的留存率及复购情况等说明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是否持续、稳定,公司保持客户稳定及持续的措施,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的数量和金额;(2)结合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省内、六安市内收入占比的具体比例,说明公司业务呈现的区域集中特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公司是否具备向安徽区域以外开拓市场的能力;(3)公司对于智能化工程业务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是否谨慎、合理,结合合同约定,说明相关履约进度如何确认及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有,请按季节说明收入金额、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5)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具体的采购内容,分析前五大供应商变动频繁的原因,能否保证材料、设备及劳务质量,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6)公司是否具有自主选择供应商的权利,是否存在公司仅能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存在,说明收入确认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7)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措施及有效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并就公司收入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说明:
(1)结合历史合作情况、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订单规模较大客户的留存率及复购情况等说明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是否持续、稳定,公司保持客户稳定及持续的措施,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回复】
1)结合历史合作情况、未来合作计划、合同签订周期、订单规模较大客户的留存率及复购情况等说明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是否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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