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4
证券代码:874609 证券简称:恒信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恒信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六安翔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锐新能源”),注册资本 100万元,自然人股东倪玲持有翔锐新能源 100%的股权。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需要,拟收购翔锐新能源自然人股东倪玲持有的 100%的股权,因倪玲未实缴出资,股权收购款为 0 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公司履行对应出资义务,将 100 万元出资款支付给翔锐新能源。收购完成后,翔锐新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
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支付的成交金额为 0 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翔锐新能源 100%
股权,原股东 100 万元未实缴出资部分由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90 日内支付给翔锐新能源。本次计算金额应为 1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0,837,532.10 元,净资产为 46,288,751.95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六安翔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倪玲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开发区 312 国道二十铺组 047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六安翔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工业园光华产业园内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登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类别为股权类资产,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翔锐新能源未实缴出资,净资产为 0,未经审计和评估,股权收购款为 0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实缴金额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倪玲持有的浙江威航智能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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