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4611 证券简称:北方实验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及时披露信息;
2、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全体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4、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
3、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及个人;
4、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5、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6、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公司的日常营运、重大投资及其变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置换、重
大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利润分配、
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
1、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2、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3、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5、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会;
3、一对一沟通;
4、邮寄资料;
5、电话咨询;
6、广告、宣传单和其它宣传资料;
7、媒体采访和报道;
8、现场参观;
9、路演及其它。
第九条 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主动、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使用互联网络提高互动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一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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