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2024 年 9 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家丽”)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公司”)对佰家丽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佰家丽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东吴证券与佰家丽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的内容,东吴证券作为佰家丽的主办券商,东吴证券未持有佰家丽的股份。东吴证券开展推荐佰家丽挂牌业务,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东吴证券持有佰家丽的股份;
(2)佰家丽持有东吴证券的股份;
(3)东吴证券前十名股东中任何一名股东为佰家丽前三名股东之一;
(4)东吴证券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佰家丽权益、在佰家丽任职等情况;
(5)东吴证券与佰家丽之间存在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东吴证券推荐佰家丽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佰家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产品及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佰家丽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江苏佰家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三、立项、质量控制、 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3 年 2 月 16 日,项目小组经团队负责人同意后向东吴证券投行业务管理
委员会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投行质控部”)提交立项申请报告,东吴证券投
行质控部指派相关人员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对佰家丽拟挂牌
立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2023 年 2 月 23 日,东吴证券投行质控部召开了本项目立项会议。参加立项
会议的委员共 5 人,分别为赵晨希、石平、顾利峰、戚伟文、章雁。经 5 名立项委员会委员审议,同意佰家丽拟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4 年 4 月,佰家丽项目组完成了现场尽职调查及相关工作底稿的获取和
归集工作,并提交质控部进行审核。质控部对佰家丽项目组提交的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跟踪了项目组对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检查问题,现场核查问题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质控
部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经检查,佰家丽项目组履行了基本尽调程序,尽调工作底稿在各重大方面对项目申报文件形成了有效支撑,同意提交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审议。
(三)内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东吴证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对佰家丽拟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查阅,并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成员为 7 人,分别为杨淮、
狄正林、章雁、罗秀容、石平、肖凤荣、刘科峰。内核成员近三年内不存在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挂牌公司佰家丽股份,或在佰家丽任职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能的情形。
根据《推荐业务规定》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过审核讨论,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就是否推荐佰家丽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
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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