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4613 证券简称:虎丘影像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虎丘影像(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公告北交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情况
(一) 与东吴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2 年 2 月 10 日,虎丘影像(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丘影像”
或“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虎丘影像(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二) 完成辅导备案
2022 年 2 月 10 日,东吴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
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登记
材料。江苏证监局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同意了公司上市辅导备案申请。
(三) 拟上市交易所或上市板块变更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仍为东吴证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506.73 万元、5,270.0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8.85%、22.8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为创新层挂牌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虎丘影像(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虎丘影像(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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