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本次出资已由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4】05 号”《验资
报告》。
3. 更名
2011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欧派斯润滑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富兰克科技有限公司”。
4. 股份继承
2006 年 2 月 14 日,田洪涛及其配偶因交通事故死亡,为此,田洪涛名义持有的公司
18.33%股权由其女儿田欣林继承。201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就本次股东继承事宜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田欣林、王艳盛分别以 55.00 万元、5.0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18.33%、1.67%股权转让给范成力。2015 年 5 月 29 日,范成力、
田欣林(监护人范双文)、王艳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还原,范成力未实际向田欣林、王艳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 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8 月 1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7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范成力认缴。本次出资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天健深验(2015)28 号”《验资报告》。
7. 第三次增资
201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700.00 万元增加至 81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范文智认缴 81.40 万元、徐曼妮认缴 32.60 万元。本次出资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3-131 号”《验资报告》。
8. 股份公司设立
2015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定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16,013,658.39 元
为基础设立股份公司,按照 1:0.861967473380011 的折股比例折为 100,000,000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余额 16,013,658.39 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股本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3-186 号”《验资报告》。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名称为“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9. 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4,9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910.00 万元由范承东、王青梅、范泉泉、徐进、肖保生、珠海横琴欧派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欧派斯”)以持有的广东欧
派斯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欧派斯”)100.00%的股权作价 8,101.50 万元认缴,其中 4,910.00 万元计入股本,3,191.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股本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天健深验(2016)14 号”《验资报告》。
10. 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13 日,范成力与深圳市前海富兰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前海富兰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范成力以 4.00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前海富兰克。
11.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4,910.00 万元增加至
15,26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55.00 万元由广东国科蓝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蓝海”)认缴。国科蓝海实际缴纳货币出资 1,608.15 万元,其中 355.00 万元计入股本,1,253.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股本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3-1 号”《验资报告》。
12. 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4 月 23 日,王青梅与范承东(双方系夫妻关系)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
定王青梅以 1.65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589.20 万股股份转让给范承东。2018 年 4 月
23 日,范成力与深圳市前海沃达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沃达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范成力以 5.24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前海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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