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614 证券简称:富兰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 年11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期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七)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应
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总经理因未实现既定的考核目标,或者董事会认为其不能满足继续
担任公司总经理的需要,董事会可以在总经理任期届满之前作出相关决议,对其进行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也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在任期内辞职,应
按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公司
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资金运用、资产处置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 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经理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
下立即向董事长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纪委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四)发生以下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
1.计划内的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和重大建设方案确定、实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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