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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避泰电气: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615 证券简称:避泰电气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避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授权总经理审批,若公司总经理与交易对方有关联关系,则应当经董事会审议。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办事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各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监事会主席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 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 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 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 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 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 听取有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汇报,研究公司经营中的重
大问题;

(七) 研究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八) 研究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九) 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
惩事宜;

(十) 通报重要情况;

(十一)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未达到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相关交易事项;

(十二) 总经理确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组织及记录工作由行政部负责。会议纪要由行政部拟稿,由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八条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员主持召开的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负责该项议题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必要时行政部协助。如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由有关部门按统一规格起草,行政部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视议题决定。办理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遵守如下程序:

(一) 主办单位就有关决策事项与有关部门进行商议,形成初步意见后
报分管副总经理;

(二) 行政部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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