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4616 证券简称:嘉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如需)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需),
公告编号:2024-003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简弃非、熊德林、李楠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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