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617 证券简称:双英集团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收到持有 55.0663%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杨
英女士书面提交的《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函》,提请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增加《关于提
名彭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提案函的提案人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应将其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提案函:
提名彭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彭松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至 2008 年,就职于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8 年至 2011 年,就职于
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非诉部副部长、诉讼部部长;2011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历任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5-104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提示注意事项
根据本公告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本次董事换届有 9 人被提名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含职工董事),但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最终选出 8名非职工董事与 1 名职工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的具体组成人员详见届时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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