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二 O 二四年五月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现 在 徐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3001363951288。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uzhou Zhongkuang Geotechnical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6 号徐州软件园 C6 号楼 10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公司坚持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秉持科学规范、创新提高、行业领先、顾客满意、低碳环保、健康安全之方针;聚焦城市地质服务、采空区治理、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岩土新技术;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企业文化为保障,打造一支集岩土新技术研发、转化利用、项目管理为一体的专业团队,成为以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为使命的采空区治理、矿山生态修复行业领先者,国内一流的岩土技术集成供应商。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勘查、评估、治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钻探;工程物探;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注浆治理;特种专业工程(冻结、防治水、防漏风、井下降温、建筑物补强、地基加固);科研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软件销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测绘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一元。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第十六条 公司是在原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徐州中国矿大岩
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照 2.236475:1 的折股比例折成公司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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