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6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二〇二四年六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矿岩土”、“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主办券商”或“本公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本公司对中矿岩土的业务与行业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中矿岩土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未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华创证券推荐中矿岩土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挂牌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通过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征询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商业模式、关键资源、业务流程、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财务核算、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了访谈,征询了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制作了《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华创证券在向全国股转系统推荐本项目之前,本项目已经通过项目立项审批、质控部门审核和内核会议审核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的职责。
(一)项目立项审批
华创证券股权债权产品管理部对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核查意见,项
目组对立项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根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
目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立项审核小组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立项审核会
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项目的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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