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2
关于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矿岩土”、“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根据华创证券与中矿岩土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华创证券针对辅导对象委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辅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孙翊斌、王江、黄永圣千、胡逍、夏晨、邹梓丰、吴旺鑫,其中孙翊斌为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华创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行业有充分的了解,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安排调整,吴瑛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本辅导期无新增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
除华创证券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9 月。本期辅导采用现场及线上方式开展辅
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华创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中矿岩土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为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华创证券与中矿岩土均已认真执行了辅导计划,中矿岩土的规范运作情况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四)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中矿岩土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辅导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接受辅导人员姓名 与公司关系
1 丁陈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2 马金荣 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吴圣林 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王静 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 熊彩霞 董事
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
6 王坚 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晟众城(江苏)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7 卜华 独立董事
8 叶观宝 独立董事
9 孙远辉 独立董事
10 何宝林 监事会主席
11 张立合 职工代表监事
12 杨栋梁 监事
13 王俊华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4 王昌举 副总经理
15 李志永 副总经理
16 丁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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