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9 17:14:21 股吧网页版
中矿岩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74620 证券简称:中矿岩土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徐州中矿岩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我们认为丁陈建先
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董事长
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丁陈建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9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王俊华先生、王昌举先生、李志永先生、高盛翔先生、于淑雯女士和朱元武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王俊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认为丁薇娜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我们认为高盛翔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总工程师的资格和能力,符

公告编号:2024-019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