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1 16:32:41 股吧网页版
科迪纳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874621 证券简称:科迪纳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线上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
邮件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更好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拟增选朱兰艳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兰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王拥军先生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辞去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更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拟补选卢红艳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拟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

具体人员设置如下:选举朱兰艳、杨献、卢红艳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兰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朱兰艳、卢红艳为公司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工作,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