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621 证券简称:科迪纳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三六条 董事会由 4 名董事组成, 第一三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2 人。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一三七条 (十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公告编号:2025-013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修订。
三、备查文件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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