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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8:27:01 股吧网页版
科迪纳微: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4621 证券简称:科迪纳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621 科迪纳微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会会议邀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广东广州市番禺大道北捷顺路上城国际 9 栋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不 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依法履行公司及股东赋 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 益。现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5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关规定,公司应聘请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定期报告 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
合相关要求,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拟定为 30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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