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5〕487 号 签发: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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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纳微”、“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在本期辅导内,东吴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科迪纳微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杜海涛、王刑天、王思维、李水、曲恒阳、赵李宏,其中,杜海涛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内,辅导人员发生变化:因于铨章离职,其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辅导期内,辅导成员勤勉尽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辅导职责。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对象与东吴证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东吴证券担
任辅导对象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辅导机构,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报送
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培训、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的辅导主要为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成员帮助、督促辅导对象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及披露工作,确保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
2、辅导小组成员协助辅导对象完成新三板创新层进层相关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信息披露;
3、辅导小组成员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自身优势和特点,针对公司上市募投项目及相关事宜给予专业意见,并就上市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培训;
4、辅导小组成员围绕中国证监会“3.15”上市监管新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旨,结合近期市场监管案例和发行情况,强化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法规政策的认知深度,督导企业的合规理念,确保在上市申报准备过程中贯彻监管精神,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奠定合规基础。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的禁止调查,并与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建议和改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本辅导期初,公司为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尚未达到北交所申报要求。针对本问题,本期辅导期内,在辅导小组协助下,公司已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尚未最终明确上市募集资金投向相关事宜,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就该事宜向公司给予了专业意见,并就上市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培训,同时督促公司关注并尽早办理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审批和手续。(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投项目
公司尚未最终明确上市募投项目,辅导小组将持续协助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未来规划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募投项目和可行性和合理性,并督促公司关注和尽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背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较多来自于公司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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