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5〕741 号 签发: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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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纳微”、“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在本期辅导内,东吴证券委派工作人员组成了科迪纳微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杜海涛、王刑天、王思维、李水、曲恒阳、赵李宏,其中,杜海涛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辅导期内,辅导成员勤勉尽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辅导职责。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对象与东吴证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东吴证券担
任辅导对象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辅导机构,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报送
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的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成员帮助、督促辅导对象完成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及披露工作,确保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
2、辅导及协助辅导对象完成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审议、披露、执行,确保各环节程序履行到位、相关信息及时披露;
3、辅导及协助辅导对象完成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审议、披露、执行,确保各环节程序履行到位、相关信息及时披露;
4、辅导小组成员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自身优势和特点,针对公司上市募投项目及相关事宜给予专业意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与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建议和改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本辅导期初,公司已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同时保留有监事会。针对该事项,本期辅导期内,在辅导小组辅导和协助下,公司已完成关于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的审议,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2、公司尚未最终明确上市募集资金投向相关事宜,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就该事宜向公司给予了专业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关注并尽早办理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审批和手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投项目
公司尚未最终明确上市募投项目,辅导小组将持续协助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未来规划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募投项目和可行性和合理性,并督促公司关注和尽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背景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较多来自于公司所属行业,对资本市场运作的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可进一步深化。辅导小组计划后续采取多样化的形式,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及理解认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中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仍然为杜海涛、王刑天、王思维、李水、曲恒阳、赵李宏,并由杜海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计划从以下方面继续对辅导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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