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621 证券简称:科迪纳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修改《公司章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数据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从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出发,对 2026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续聘的审计机构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成果等因素制定,有利于强化董事勤勉尽责,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关于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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