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621 证券简称:科迪纳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认新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认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五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的董事,决定有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九)审议批准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
司债券作出决议。其他职权不得通过授 司债券作出决议。其他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代为行使;股东会对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授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 和个人进行授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 相关规定中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拟讨论非职工代表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候 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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