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623 证券简称:天南电力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天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得了本次会议拟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并认真审阅,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为公司拟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保荐、承销、法律及审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谷正芬 周纬 孙谦
2025年3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