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627 证券简称:恒兴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草案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由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岳 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623707340965E。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 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son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 025 号
第六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增值方案,成为世界一流的新材料制造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涂料制造;涂料研发;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紫外光(UV)固化涂料(漆)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涂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