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4627 证券简称:恒兴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2-436 号审阅报告,其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2-437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8
三、《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 2022-2024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2-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天健审[2025]2-438 号鉴证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琳、卢劲松、赵德军
202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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