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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8 15:40:10 股吧网页版
IPO雷达|曾因产品质量问题向客户支付大额赔偿款!恒兴股份应收账款高企 销售费用快速增长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据北交所官网,6月27日,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股份”)北交所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财信证券。

  本次发行,恒兴股份拟募集资金4.93亿元,用于湖南恒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望城制造基地项目、湖南鑫振邦紫外光固化(UV)新材料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恒兴股份进行了3次股利分配,累计分红8408.20万元。先大手笔分红,再欲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恒兴股份此举令人生疑。

  恒兴股份成立于1996年3月10日,是一家主要从事紫外光(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虽然恒兴股份在国内UV涂料尤其是PVC地板UV涂料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基础,但相比于国外综合性的涂料企业,公司现有经营规模仍相对偏小,抵御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

  值得一提的是,恒兴股份去年以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开始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2亿元、7.55亿元和8.7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04.20万元、1.1304亿元和1.1345亿元。

  由此可见,恒兴股份2024年净利增速几乎可忽略不计。其净利增速放缓的原因招股书中并未提及,毕竟2024年公司营业利润增加1578.51万元,增幅为11.88%。不过,恒兴股份在提示新产品开发风险时称,2024年,因客户使用公司新开发的UV涂料生产的阻燃木地板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向客户支付了大额赔偿款。若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对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判断出现偏差,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02亿元,减少5.16%;扣非归母净利润3621.34万元,同比减少17.78%。

  恒兴股份主要产品为UV涂料、PUR热熔胶,其中,UV涂料在报告期内营收占比90%左右,为公司最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UV涂料产销率逐年下降,分别为98.97%、97.27%和97.02%;PUR热熔胶产销率则逐年上升,分别为95.12%、96.43%和99.68%。

  恒兴股份在招股书中提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4亿元、4.03亿元和3.8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0.56%、40.66%和32.31%。恒兴股份表示,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出现波动,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款项,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坏账损失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恒兴股份销售费用增长较快,分别为4638.30万元、6193.14万元和8079.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11%、8.20%和9.19%,销售费用率年年增长,并且2023年和2024年已超过可比公司平均值。恒兴股份对此的解释是,公司处于业务稳步发展期,销售人员数量增长较快,但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相对较小,导致销售费用率有所增长。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348.86万元、3772.03万元和4475.26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3%、5.00%和5.09%,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恒兴股份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942.80万元、971.99万元和2251.0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92%、2.02%和4.05%;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239.61万元、328.72万元和26.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7%、0.44%和0.03%。恒兴股份表示,总体而言,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占比较小,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方面,2019年12月18日,恒兴股份实际控制人李皞丹从公司拆借资金249万元,已于2022年10月31日归还完毕,此后未再发生新的资金占用行为。

  2022年恒兴股份存在1张出纳个人卡收款的情形,个人卡收款共35笔,金额为158.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24%,占比较低。个人卡收款主要是零散客户基于交易的便利性直接转入或由业务员代收后转入的货款,公司在个人卡收款后均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公司个人卡账户于2022年3月24日停用注销,此后未再发生公司利用个人卡收款的行为。

  报告期内,恒兴股份子公司恒旺新材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安全施工方面:2024年8月1日,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向恒旺新材出具(湘长望)应急罚[2024]危化和烟花科-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2.1万元罚款。处罚原因系恒旺新材在厂区内部道路上使用钻地破碎机对地面进行破土作业,该作业涉及的断路作业和动土作业均属于特殊作业,但恒旺新材未按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职业卫生方面:2024年7月,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向恒旺新材出具编号为20240048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警告处分,处罚原因系恒旺新材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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