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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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3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627 证券简称:恒兴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上限进行的合理预估与安排,该预计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业务稳定,所有预计交易将在实际发生时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定价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该预计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琳、卢劲松、赵德军
202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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