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628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说明及其执行情况评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制度层面上对股东的权利、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等做出了规定,具有完善的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现有制度能给所有股东利益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可以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各机构、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3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而提出,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3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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