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628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涉及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不存
公告编号:2025-031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准确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王萍、任家华、郭峻峰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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